院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1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1〕8号)相关规定,2021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本单位承担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结题工作受理项目为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6-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2019年及之后立项的社科类项目统一在11月结题)。
三、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电子版由科研促进部负责汇总后报送教育厅。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各有关单位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促进部。
五、结题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电子版材料:①结题报告书word版(无需签字盖章,文件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书”);②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个项目1份,文件名为“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要求为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组负责人为一作且标注教育厅中青年项目资助;专著;产生的授权专利、标准或其他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并体现质量和贡献,原则上有条件标注的成果均应标注“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资助”);③项目结题汇总表-Excel格式;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于5月17日前发送至科研促进部邮箱kycjb2015@163.com。
2.纸质版材料:①结题报告书一份(需签字,盖章);②佐证材料一份(与电子版一致);纸质版请于5月17日前送至科研促进部(景祺楼1401,电话:6182009)。
3.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结项报告书请用2021年版,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
科研促进部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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